桃園一名事業有成的黃姓已婚男子,3年前外遇被正宮抓到,黃男苦求老婆原諒,老婆心軟撤告,沒想到1年後,老婆又抓到黃男偷吃,但這次黃男竟不道歉認錯,反而訴請離婚;法官審酌,夫妻紛爭全因黃男外遇導致,因此訴請離婚不准。 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2015年,黃男與一名特種行業的女子交往,兩人多次到賓館偷情,1年後被黃男妻子捉姦在床,黃男苦求老婆原諒,並允諾賠償230萬元精神賠償費,換得妻子不提通姦告訴。 事隔1年,黃男另結新歡,兩人到南部出遊、同房共宿,黃妻得知後殺到南部旅館抓姦,黃男聲稱是正常社交,當天與多名生意夥伴共赴南部旅遊,反控妻子疑神疑鬼,訴請離婚。 法院審理時,黃妻表示,當天報警衝進房間時,看到丈夫與小三同床共枕、穿著單薄,事後丈夫要求她不要提告,她也再度原諒丈夫,沒想到真心換絕情,今年初丈夫提出離婚要求,希望「成全」他和外遇對象,還嗆「妳怎麼比得上她們」,黃妻不願成全丈夫小三,拒絕離婚,黃男才上法院提離婚訴訟。 法官審酌,夫妻間的爭吵,全都是因為黃男外遇導致,過錯在黃男,黃妻並無過錯,因此訴請離婚不准。 TVBS新聞網 2018年12月6日 上午9:40